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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须查清楼盘“底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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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4-21 16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4月17日电(记者刘彤)商住楼明明已被法院查封,暗地里却仍在偷偷出售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通过媒体提醒具有购房意愿的公众,购房前一定要向房管部门查证所售楼盘“底细”,以免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辛苦钱打了水漂。
  “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是禁止对外销售的,消费者一旦购买,交易不受法律保护。”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诉记者,因为涉及经济纠纷,2009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位于西安市二环路的某大厦1至4层的大部分房产,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。按照相关法律,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,禁止任何人进行交易。即使是向外出租,也必须先向法院提出申请,申请通过后方可出租。
  今年4月初,有群众发现网络上出现了这栋大厦的大量售房信息,并向西安市中院反映。执行法官在这栋楼的15层一间写字间找到了其售楼部,并从现场收缴了宣传资料,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已经购买。
  在办案过程中,法官陆续发现有一些其他楼盘也存在这一现象。部分开发商明知房产已被抵押或查封,却仍然编造各种借口,公开对外出售或出租,存在欺诈嫌疑。法官提示,这类楼盘一般都不允许购买者按揭贷款,因此购买者会被要求一次性交完全款。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已被抵押或查封的房产,交易将不受法律保护。
  法官建议,消费者在购房之前最好前往房管部门进行查实,查看是否存在抵押、查封等情况,仔细思量后再做出购买决定。

发表于 2012-4-21 1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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