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我从外省办完案回到办公室后,一位男子突然走进来问我:“宾灵律师,这些天你到哪里去了?”
“到外省办案去了。”我说,“找我有事么?”
“难怪我来几次不见你。”男子说,“有点事想咨询你。”
“哦。”我说,“说吧。”
“我想离婚。”男人说,“但是,不知道我们的儿子怎么处理才好。”
“何出此言?”我说,“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啊。”
“怎么说呢。”男子说,“我们的儿子不是我们的儿子,难办啊。”
“这是什么话?”我问,“你们的儿子怎么就不是你们的儿子了?”
“他是别人生出来的孩子。”男子说,“我们是借腹生子。”
“借腹生子?”我疑惑地问,“他上了户口没有?”
“是的。”男子说,“他上了我的户口簿,跟我姓。”
“儿子多大了?”我问,“你们都不想要儿子了?”
“他快满三岁了。”男子说,“是的,现在我们闹离婚,谁也不想抚养他了。”
“怎么回事?”我问,“能说一说详细情况吗?”
“好的。”男子说,“我是农村人,没读多少书,因为找不到好出路,所以生活一直过得很清苦。四年前,我三十岁,在亲戚的扶助下,我与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女人结了婚。结婚大半年后,我妻子没有一点怀孕的迹象,于是,我就问她是怎么回事,她告诉我说自己因堕胎过多已经不能生育了。作为一个农村人,如果一生没有一个子女特别是儿子,那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,一辈子可能都抬不起头来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夫妻俩就商量收养一个儿子。不久,我听说隔壁村有个小姑娘未婚怀孕,于是我们夫妻俩就找她商量把孩子生下来给我们,那个小姑娘为了顾及自己和家人的脸面,很爽快就答应为我们生子,且不要任何补偿。为了这个儿子,我与妻子办了一个准生证,当那个小姑娘生下孩子后,我们就当作自己生育的儿子办理了户口登记。去年年底,我妻子突然说要跟我离婚,离婚就离婚吧,我没有什么意见,但是,她不但不要儿子,连儿子的抚养费也不出。对此,我提出异议,她说,儿子与她没有血缘关系,她没有抚养义务,我反驳说,儿子不是我的种,我也没有抚养义务。由于我们争不出个所以然来,上个月,她独自离家出走了,至今,我都不知其下落。宾灵律师,你说我们这个儿子该怎么处理为好?”
“这真是个问题。”我说,“从名义上讲,他就是你们的儿子;从实际上讲,他真不是你们的儿子。”
“是啊。”男子说,“我就为这事发愁呢。”
“找得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吗?”我问,“他们是否有要回孩子的可能?”
“找得到。”男子说,“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,哪还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?”
“我建议你把孩子还给他亲生父母,尽管这么做有些残酷。”我思虑了一下说,“虽然你们为孩子办理了准生证并进行了户口登记,但是你们这些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背了有关法律,再者,谁也不能保证他亲生父母今后一定不会主张相关权利。”
“没有多少人知道孩子的事。”男子说,“就算知道了,我们也有生育孩子的权利啊?”
“你们是有生育孩子的权利,但要合法才行。”我说,“现在你们要离婚,且谁也不想抚养孩子,如果真要把孩子的事情往深处究,那么法律后果就大了去了。”
“也是。”男子说,“我回去想一想。”
“好的。”我说,“当年你们若是依法收养他,现在就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争执和困惑了。”
“谢谢。”男子说,“再见。”
“再见。”我说,“慢走。”
男子走后,我在稿纸上写下这么一句话:借腹生子,或许是一种无奈,或许是一种需求;理解的人,把它宽容于现实,不理解的人,将它笑看成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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